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弘扬企业家精神 促进“两个健康”

  • 情感
  • 2024-12-18
  • 50
  • 更新:2024-12-18 17:08:42

弘扬企业家精神 促进“两个健康”

  鼓励民营企业研发创新。引导民营企业进入高技术产业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,加快培育产业竞争新优势。鼓励、支持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,参与组织实施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关键领域联合攻关,建立企业技术中心。鼓励、支持各类科研机构、大专院校的实验室和检测中心向民营企业开放,共同建立研究和技术开发机构,推进“产、学、研”一体化。   制度环境是企业家精神的土壤,实现权利平等、机会平等和规则平等的土壤,才能呵护和孕育出充满韧性的企业家精神。   为企业家提供“亲”的服务。进一步发挥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和决定性作用,坚决破除制约民企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和隐形壁垒,切实消除各类不平等待遇,维护公平竞争秩序,优化企业营商环境,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。构建政企协同机制,搭建政府、社会、市场联动平台,推进项目、渠道、资源及信息及时沟通、高效率共享,打通堵点、难点问题。优化横向层面的部门间职责关系、纵向层面的政府上下层级间关系。   为企业家营造“清”的环境。明确政府与市场边界,完善政商交往“负面清单”,禁止领导干部在涉企服务中懒政怠政、推诿扯皮、插手干预、违法乱纪等行为。同时,也要监管规范民营企业行为,设置资本“红绿灯”,引导企业进入“可作为”“应作为”领域。加大受贿行贿一起查力度,完善行贿联合惩戒机制,探索建立行贿人“黑名单”制度,综合运用纪律、法律、行政、经济等多种手段惩戒教育行贿人,推动民营企业规范发展。   为企业家提供保护权利的法治环境。对权利的保护是企业家精神得到涵养的基础。推进法治建设,从法律层面保护企业家所有权,包括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及处分等权利;构建并完善企业无形财产权体系,强化保护力度,提升保护效率。同时,还要通过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以形成保护合力,有效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益,增强企业家认同感、归属感和安全感。(作者系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副教授 金瓯) (责任编辑 曹原源)